7月17日,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委副書記、主任劉子慶等參加“市長熱線”。劉子慶介紹了有關公積金提取的新政措施、查詢個人賬戶公積金的幾種方式等情況。
劉子慶介紹說,今年全市解放思想大討論開展以來,公積金管理中心圍繞“聊城要發(fā)展,我該怎么辦”進一步解放思想,結合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開展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年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業(yè)務。此項業(yè)務的開通,切實減輕了廣大人民群眾商業(yè)性住房貸款還款壓力。
根據(jù)群眾呼聲及外地市經驗,聊城準備近期開通逐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業(yè)務,即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的方式,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用內部轉賬方式,每月從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直接劃轉不超過其當月還款額的公積金用于償還本人的貸款本息。這將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住房消費的支持保障作用。
另據(jù)介紹,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年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申請對象為已經辦理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職工,申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該職工必須是借款人,且申請時必須按借款合同正常還貸12個月以上;二是職工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年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申請?zhí)崛r借款人余額不足的,還可同時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職工每年只能申請?zhí)崛∫淮?,提取的總額度不超過申請?zhí)崛r的上一個月應還住房貸款本息額的12倍。
有市民咨詢,哪些情況下職工可申請?zhí)崛」e金?據(jù)悉,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商品房的;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qū)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償還自住商品房貸款本息的;租賃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支付自住商品房物業(yè)費的;繳納自住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離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調離本市或戶口遷出聊城行政區(qū)域及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來源:聊城晚報